2025年09月16日
报名日期:见公告
招考人数:9
为推进我区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卫生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和《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及具体情况可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查看。
二、招聘对象
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7.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南京理工大学站
时间:10月16日(星期四)
场地: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孝陵卫校区)
学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2.四川大学站
时间:10月21日(星期二)9:00-12:00
场地: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足球场
学校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
3.哈尔滨医科大学站
时间:10月28日(星期二)9:00-12:00
场地: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一楼阳光大厅)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4.重庆医科大学站
时间:11月1日(星期六)9:00-12:00
场地: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足球场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具体工作行程根据招聘活动主办方日程安排确定,在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可能会有变更,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二)填报信息
应聘人员在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⑤荣誉证书、重要论文等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⑥2025、202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提交补验。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审核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请注意报名表各项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务必填写本人电话、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包括面试和实践操作。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成绩×60%
(一)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技能、职业道德修养、思维及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
同一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本次考核招聘报名全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应聘人员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结束后,区卫健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公告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实践操作人员名单。
(二)实践操作
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到指定单位进行为期5天的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技能、实际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实践操作合格分数线为80分,实践操作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进入实践操作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有岗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将该岗位全部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实践操作环节人员。在实践操作当天之前,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成绩公布。考核总成绩于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考察由区卫健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干部(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招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按照省、市、区现行文件要求确定最低服务年限。并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涉及岗位调减或取消等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拟聘人选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实践操作、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核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69268060(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政工科,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纪律监督电话
028-60302286(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6日
原文标题: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qbj.gov.cn/qbjq/c137429/2025-09/16/content_afe0834cfa7f44fb9332860dfde36250.shtml
附件:
1.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2.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