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9日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招聘助学助管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助学助管员,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或协助校、院工作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本次招聘名额为83名。其中,郫都校区53名,宜宾校区30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对实际工作所在校区进行调整。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川省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优先招用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合约及待遇
招聘人员与成都工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期限为1年(期满后自动终止),试用期1个月。
我校将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薪酬待遇为税前4.8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须知。报名网站为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rszp.cdtu.edu.cn:8080/],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我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工业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最终确定。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09:00至6月5日12:00。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工业学院2026年6月助学助管员招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学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系统自动进行审查,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须带上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信息表》中填写的获奖或成果证明材料;
5.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或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重点群体毕业生证明(须盖章)。
6.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面试
面试考核由成都工业学院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等。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评
面试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与面试同步进行。心理测评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成绩。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由成都工业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报考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由成都工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者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和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结束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学校有权在核实后,取消其拟招聘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合同/协议签订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录用的助学助管员档案可存放在成都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体检、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空额,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
咨询电话:028-87992383
监督电话:028-87992159
原文标题:成都工业学院2026年6月助学助管员招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cdtu.edu.cn/info/1243/389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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