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2日
报名日期:9月15日-9月19日报名
招考人数:120
根据工作需要,南充辖区中、基层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1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职位
南充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20名,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30名,顺庆区人民法院13名,高坪区人民法院10名,嘉陵区人民法院9名,阆中市人民法院11名,南部县人民法院12名,西充县人民法院8名,仪陇县人民法院9名,营山县人民法院10名,蓬安县人民法院8名。
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附件2《南充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即符合前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12日至2007年9月12日期间出生的)。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职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8.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ncpta.e21cn.com/)网上报名专栏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19日17:00。考生请严格按照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附件1《南充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22日17:0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25年9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加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总成绩可加1分,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总成绩可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相关加分材料于资格复审当天提交。
1.笔试
采用纸质版线下答题考试模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笔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成绩可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ncpta.e21cn.com/)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各招聘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招聘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不足1:2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提供以下纸质资料:
①附件1(南充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并签字;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位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未缴纳社保证明;
④个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2张;
⑤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
⑥加分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⑦满足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地址等事项将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3.专业测试和面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逻辑分析、归纳提炼、应急应变及沟通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与聘用制审判辅助职位的适配程度。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址等事项,将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4.公布考试总成绩
专业测试和面试工作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加上加分后形成考生总成绩,5日内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依然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5.调剂
当招聘职位出现空缺且无递补人员时,可在报考其他职位的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依然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中院、各基层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考生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定,严禁作弊等行为,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17-2819707;督察室监督电话:0817-2806890。
(四)本公告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817-2800720。
附件:1.南充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南充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2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0676.html